征求意见!9月1日起在鄂尔多斯一定范围内这49种犬不能养了→
发布日期: 2023-08-10 23:44:43 来源: 百度新闻

《鄂尔多斯市重点管理区域犬只禁养名录》

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
《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,为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工作,规范文明养犬,《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中明确规定在鄂尔多斯市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名录化管理。烈性犬、大型犬的禁养品种名录、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。鄂尔多斯市公安局、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通过调查研究,拟定了鄂尔多斯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烈性犬、大型犬的禁养品种名录及标准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一、烈性犬禁养目录

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共49种(不论身高体长),目录如下:蒙古獒(犬)、藏獒犬、法国狼犬、斗牛獒犬、牛头梗、大丹犬、俄罗斯高加索犬、意大利那不勒斯犬、法国波尔多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西班牙加纳利犬、日本土佐犬、雪达猎犬、波音达猎犬、寻血猎犬、苏俄牧羊犬、拳师犬、大白熊犬、纽芬兰犬、比特犬、圣伯纳犬、伯恩山犬、灵提犬、比利时牧羊犬、德国牧羊犬、威玛犬、多伯曼犬、阿根廷犬、可蒙犬、马士提夫犬、大髯犬、马雷马犬、比利猎犬、阿富汗猎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兰西尔犬、大蓝加斯科涅猎犬、大加斯科-圣通日犬、埃什特雷拉山地犬、捷克福斯克犬、拿波里獒犬、斯皮诺犬、罗德西亚背脊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贝林登梗、边境梗、凯利蓝梗、美国斯塔福梗、沙克犬以及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。

二、大型犬禁养标准

在《条例》规定的重点管理区域内,禁止居民饲养身高(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)50厘米以上或者体长(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部到尾根处的距离)80厘米以上的犬只。导盲犬、扶助犬除外。

三、征求意见时间

2023年8月9日-8月16日

四、意见受理方式

电子邮箱:bremen41@126.com

受理电话:0477-8583817

鄂尔多斯市公安局

2023年8月9日

鄂尔多斯市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。

重点管理区为市、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各类开发区(园区)。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。

一般管理区内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人口稠密的区域,经相应的旗区人民政府决定,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。

来源:平安鄂尔多斯

编辑:刘璟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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